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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本项目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拟组织实施“澳门银河优越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该项目按照比选方式实施采购,现邀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合格比选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澳门银河优越会招标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2、采购预算:本项目为资格标,实际发生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支付。

3、采购方式:比选

4、采购需求: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含自行采购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详见项目需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澳门银河优越会】

2、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com.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以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响应截止时间

4、必须符合《澳门银河优越会》要求且已经纳入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须提供从业名录公示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报名表(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6、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截图(截图加盖公章)

7、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比选人的资格条件在邮箱报名时进行审查。要求提供的资料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报名无效。

五、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 08 月 10 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方式:通过邮件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线上邮箱报名方式,将资格要求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elmo@pku.edu.cn ),备注好“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名称+联系方式”,请务必按要求投递,否则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 08月 19日14时 00分。比选文件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丽水路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H栋105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颜老师0755-26033610

八、本次比选公告在澳门银河优越会官网网站http://www.澳门银河优越会.edu.cn/tzgg.htm上发布。